珠光纸制品食品安全说明 |
一、 |
南亞塑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嘉义二厂生产的非涂布型珠光纸®及涂布型珠光纸®制品(以下简称为珠光纸®),符合美国联邦药物暨食品管理(FDA) 法规,以及欧盟食品接触塑料材料和塑料制品法规标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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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注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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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 按FDA使用条件(C)3.1a所规定的要求做测试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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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) 依据Commission Regulation 2011年1月14日(EU) No 10/2011及European Regulation No.1935/2004 Article 测试。 |
二、 |
建议珠光纸制品不要与食品直接接触,若作为食品容器或包装时,需在印刷和加工阶段采取防护措施。 |
三、 |
涂布型珠光纸®的配方为纯水性,生产中未添加醇类及苯类等相关溶剂,但膜面上会有轻微刺激性臭味。 |
四、 |
南亞珠光纸®为塑料材质,不是食品,在任何情况下均不能食用,请勿吞食或舔它。 |